黎明村花卉市场开发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1、项目概况
黎明村花卉市场开发项目地块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富平街西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6°10'48.03",北纬37°59'29.74",总占地面积17659m2。
该地块原为农林用地,2006******委员会以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2007年开始建设为花卉市场和仓库,主要用于花卉、百货的批发销售及货物存放,部分仓库出租用于洗车、汽车维修。2018年股份制改革将花卉市场经营性资产划归黎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根据市场需求,现规划将花卉市场和仓库进行拆除,用于建设住宅楼。目前,项目处于原有建筑拆除阶段,同时计划将土地手续从黎明村村委会转移登记至黎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名下。
2、调查评估结论
(1)调查中地块内未发现工业污染痕迹。
(2************中学。地块周围无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根据地块及周边潜在污染源分析,洗车行、汽车维修产生的污染物均能够以合理的方式进行收集并妥善处置;花卉市场下水管网未曾发生过泄漏;地块东北侧700m处和地块西北侧650m处各有1座加油站,其地下水及土壤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对应标准限值要求;岩土工程勘察中提到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地基基础建设时填缝所用砖块碎石,将在后期规划建设中清挖处置。
根据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土壤未受到污染,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按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
3、委托单位
单位: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黎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刘文壮
联系电话:******
4、报告编制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强浩然
联系电话:******